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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选聘公告

   2022-04-18 齐齐哈尔在线3010
核心提示:按照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病虫疫情监测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农(保)函〔2022〕12号)和《黑龙江省农作物

按照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病虫疫情监测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农(保)函〔2022〕12号)和《黑龙江省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体系建设管理办法》(黑农(保)字〔2022〕5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市辖六区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面向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碾子山区、铁锋区、龙沙区和建华区,公开选聘监测点植保员22名。具体名额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辖六区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指挥。

(二)年龄5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学习能力强,能熟练掌握手机软件(微信、拍照、掌上植保、快手等)的使用。

(三)优先选聘2021年监测网点考评成绩合格以上的植保员,或在监测区域内影响力较大的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技术员等,以及有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经验、对于病虫害等相关知识有一定基础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选聘范围。

(四)每年4月-10月期间在村屯长期生活。

四、工作内容及待遇

监测点植保员按照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田间调查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及时开展所承担区域内的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调查和防控指导工作,并通过“掌上植保”APP填报监测数据。

根据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额度调查补助费与荣誉奖励,并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省有关规定为监测点植保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五、选聘程序

(一)本人申请报名。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愿报名的人员,请于4月20日前,与所在区农业农村(经济)综合服务(指导)中心负责人联系咨询、报告(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2022年齐齐哈尔市辖六区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审核推荐表》(附件3)。

(二)市辖六区审核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根据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设置任务和有利于开展监测工作的需要,市辖六区对有申请意愿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于4月21日前,将《2022年齐齐哈尔市辖六区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审核推荐表》(附件3)和《2022年齐齐哈尔市辖六区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4)上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指定邮箱qqzbz0452@163.com。

(三)市级公开选聘、审核确定。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市本级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选聘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六区推荐上报的监测点植保员进行公开选聘。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此次公开选聘采取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选聘、审核合格后,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别与监测点植保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省植检植保站备案。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4月20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公告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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