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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政策解读系列4

   2022-07-18 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2600
核心提示: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政策解读系列(九)(十)为加快落实国家、省、宜春市、高安市关于稳住经济基本盘一揽子政策措施,让企业群众

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政策解读系列(九)(十)
为加快落实国家、省、宜春市、高安市关于稳住经济基本盘一揽子政策措施,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内容,知道办理流程,推动政策直达,切实提振市场活力、助推经济发展。高安市惠企政策落实工作专班(高安市行政服务中心)推出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政策系列解读,敬请关注。
政策解读(九)
1.政策名称:宜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
2.政策主管单位: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3.政策原文: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贸企业融资项目库,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实行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分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保持信贷稳定增长。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4.政策来源:省政府《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43条
5.政策解读:
5.1惠及对象:农业产业化企业
5.2优惠待遇:推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有关农业项目。
5.3申报条件:1.企业类型。依法设立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民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业务较宽的企业,其农产品经营额须占企业经营总额的70%以上。2.企业规模。(1)加工型企业规模:总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2)基地型企业规模:总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在2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3)农产品批发市场型企业规模:总资产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3000万元以上,市场年交易(经销)额2亿元以上。3.企业信用。企业必须守法经营,讲诚信。不欠税,不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金。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资产负债率应不超过60%。4.企业带动能力。企业应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500户以上,特种养殖企业带动农户数可适当降低要求。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合作社连接农户。企业在本市自建基地、订单基地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需货物量的70%以上。5.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产食用农产品的企业应具备产品溯源码,实现农产品可溯源。产品三年内在接受省、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中,未检出禁用药物或违禁添加物。产品要求通过农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在同等条件下,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享有优先申报资格。6.产品竞争力。企业的产品质量或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应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产品产销率90%以上。7.企业生产经营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8.企业管理水平。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管理水平,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9.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应较完善,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应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10.龙头企业需正常运行两年以上。
5.4申请材料:对照申报条件提供相应资料,实地查看
5.5办理流程:申报 审核 颁证
5.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木生(分管领导)139705316111 陈继龙(经办人)13707051808
政策解读(十)
1.政策名称: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惠农信贷通)
2.政策主管单位:省农担公司、高安市农业农村局、高安市财政局
3.政策原文:建立入规企业培育库,推动企业做大规模,对当年新增月度入规、年度入规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户5万元、3万元奖励,其中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再奖励1万元,对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工业企业的,再追加2万元奖励。从2023年1月起,政府各类专项资金、续贷帮扶资金以及“财园信贷通”、“科贷通”、“惠农信贷通”等政策重点支持已入规的企业。
4.政策来源:高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五大领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48条政策措施
5.政策解读: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农50号)文件精神,政策性农业担保的服务主体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政策性农业担保业务由省农担公司开展。省农担公司可适当谨慎开展政策外业务,政策外业务必须优先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非农业为主且资金基本可判断用于非农业的跨行业、混业经营的龙头企业除外),以及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
5.1惠及对象: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
5.2优惠待遇:省农担公司对以上主体从事以上产业生产开展担保贷款,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200万元之间,对适合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可适当放宽限额,但不得超过3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且单个经营主体在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5.3申报条件:服务范围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 )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
5.4申请材料:农担公司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必须要求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出具真实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家庭农场主或种养大户)等相关证件,并认真填写《江西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情况表》。
5.5办理流程:①农担公司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必须要求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出具真实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家庭农场主或种养大户)等相关证件,并认真填写《江西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情况表》;②省农担公司按照公司内控制度和流程,审核发放每笔政策性担保贷款,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填列的《江西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情况表》的内容进行初审;③按照“属地负责、县级审核”的原则,省农担公司需要将上年度政策性农业担保业务情况分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所在市(县、区)财政、农业部门进行复核。农业部门重点审核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对象性质、扶持产业是否符合政策性农业担保贷款业务范围;财政部门重点审核银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到款凭证、单户在保余额是否超标等。
5.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雪峰(省农担公司高安办事处)18702637986,张细莲(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13907052561,贾四新(高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结构调整股)13870501223。
亲爱的市民:
高安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请规范停车、礼让行人、规范经营、公共场所不吸烟......高安因您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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