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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开展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强乡建设工作

   2022-08-11 吉林日报3570
核心提示:8月1日,吉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强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8月1日,吉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强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强乡建设工作。



为了加快培育家庭农(牧)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充分发挥乡镇的主体作用,从去年开始吉林市开展此项工作,要求县级人民政府选取家庭农(牧)场发展基础良好的乡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的乡镇及所在县市区要具备相关条件。



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牧)场创建,引导其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加强技术服务,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家庭农(牧)场名录信息。



据了解,培育活动自去年开展以来,共评选出以永吉万昌镇为代表的12个乡镇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强乡,起到了非常积极的社会效果。各县市区和各乡镇加快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积极性显著提高。目前,全市家庭农场已发展到近1万家,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到371家,增幅名列全省首位。全年预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及GDP增速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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